近段時間,“兩高”項目成為業界關注的熱點。陜西、內蒙古、安徽等地幾個大型煤化工項目相繼停工,引發熱議。一些偏上游的基礎化工企業也被冠以“兩高”名稱,成為密集排查的對象。不少能源化工企業不由感到困惑:化工企業等于“兩高”企業?
首先,讓我們來厘清一個事實。關于“兩高”,國家有關部門曾相繼發布相關指導性政策。2018年初,原環保部發布《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7年版)》,明確885項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包含50余種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污染物的產品,40多種產生大量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的產品,200余種涉重金屬污染的產品,570余種高環境風險產品,這些產品被統稱為“雙高”產品。今年以來,生態環境部、國家發改委要求從嚴從緊從實控制高能耗、高排放項目上馬,并明確“兩高”項目暫按國家統計局統計分類中煤電、石化、化工、鋼鐵、有色金屬冶煉、建材等“六個高耗能行業”類別統計。
也就是說,截至目前,國家明確的只有“雙高”產品、“兩高”項目,并沒有“兩高”企業一說。
但隨著“雙碳”目標的加快推進和能耗“雙控”的日趨嚴格,一些地方有濫用“兩高”概念的趨勢。一是籠統地將石化產業納入“兩高一資”領域,籠統地把原料煤和燃料煤都計入能耗總量。二是將所有涉能涉化項目擴大化為“兩高”項目,給采用高新技術優化升級的項目立項帶來障礙。三是將煉化、煤化工、氯堿、橡膠輪胎等企業列為“兩高”企業,列為限制發展企業,對銀行信貸等進行限制。
筆者認為,這一動向值得警惕。其實,能源化工企業涉及國計民生,提供上游資源和重要原料,并不“低人一等”。各地對新上能源化工項目不應“殺無赦”“斬立決”,應減加結合、疏導為主。對此,筆者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對行業主管部門而言,應樹立發展思維和辯證思維,做好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加減法,既要留后路,也要找出路,特別是要在政策端進行頂層設計和系統規劃。對于碳達峰壓力較大地區,可通過綜合實施行政、經濟、社會等政策手段,促進結構調整和低碳發展。對于用能較高的行業,應明確綠色轉型路線圖、壓能減煤時間表,列出負面清單,提供政策支持,將發展主動權交給企業,讓其在發展中動態解決前進中的問題。
二是對各級政府而言,一切應從實際出發,因勢利導、統籌兼顧,堅決杜絕“一刀切”,不能對“兩高”概念擴大化、對企業或行業污名化。要從清理存量和優化增量兩方面入手,綜合運用政策和市場手段調整產業結構、用能結構,一方面嚴格控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另一方面堅決落實去產能的任務要求,壓減高排低效產能,淘汰散亂污企業,引領指導企業資源集約、綠色低碳發展,讓有限的資源創造出價值更高的產品。
三是對能源化工企業而言,應開闊視野、放大格局、化危為機、轉退為進。企業應通過規劃的局部調整和項目的排隊布局,實現轉型發展。對于在建項目,企業應全面梳理排查;對于擬建設項目,應科學穩妥推進;對于存量項目,應充分挖掘節能減排潛力。
總之,主管部門、地方政府和企業都應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中央嚴控“兩高”項目的新政變為加快推進高質量發展的內在動力,既要守正創新、統籌兼顧,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也要立足實際、循序漸進,杜絕矯枉過正、用力過猛,要有序推動企業低碳轉型、經濟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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