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區煤礦化工油氣井立即停產撤人
日期:2008-5-15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做好抗震救災中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5月12日14時28分,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縣發生7.8級強烈地震。此次地震強度大,波及面廣,陜西、甘肅、寧夏、青海、山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貴州、云南、西藏、江蘇、北京等省區市普遍有震感。災害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盡快搶救傷員,保證災區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溫家寶總理趕赴地震災區,現場指揮抗震救災工作。12日晚胡錦濤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聽取地震災情匯報,全面部署抗震救災工作。中央決定成立抗震救災總指揮部,全面負責當前的抗震救災工作。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切實做好抗震救災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防范地震引發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上來
中央強調,災情就是命令,時間就是生命。災情發生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立即作出反應,及時調度災區有關情況,緊急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果斷措施投入抗震救災。各地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各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把思想認識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上來,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地方黨委、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下,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投身于抗震救災各項工作中。各地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應急救援機構要緊急行動起來,把抗震救災作為當前的首要任務,主要負責人要站在抗震救災的第一線,高度負責、靠前指揮,強化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落實防范措施,確保人身安全
受地震影響地區的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企業要加強與當地地震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震情預測預報,有針對性地組織排查、分析地震災害可能對本地區安全生產造成的危害。受災情影響的各類生產企業,特別是煤礦、化工廠、油氣井等生產經營單位,要立即停產撤人,在災情解除前不可貿然組織生產作業;對于地震災害容易引發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重要生產經營設施、場所,要加強巡回檢查,跟蹤監控,確保萬無一失。恢復生產前,要認真排查各類隱患,加強對抗震設防狀況的核查,發現不符合防震減災有關規定、標準的,要認真進行整改,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加固設防工作,消除事故隱患,并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經驗收后,方可恢復生產。
三、加強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
四、強化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監控措施,確保安全
受災地區涉及液氯、液氨等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企業,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防止物料外泄,造成危害。災區及災區周邊地區仍維持生產的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企業以及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單位,企業負責人和技術人員要親自帶班,加強劇毒化學品的管理;對危險化學品儲存罐區、庫房等重點部位實行專人監控。要加強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沿線巡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五、加強應急救援,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六、強化值守,加強信息調度工作
七、加強輿論宣傳和引導工作。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不信謠,不傳謠,保持思想穩定、隊伍穩定、工作有序,及時有效地做好災情的應對防范工作。要教育和引導全系統黨員干部,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受災地區的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監察機構的各級領導干部要全力以赴,迎難而上、百折不撓,發揚不怕吃苦、不怕疲勞和連續作戰精神,深入一線,身先士卒,以實際行動為奪取抗震救災斗爭的勝利而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