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08年第39號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在廣泛收集、整理各部門、行業協會、企業意見的基礎上,針對《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6年修訂)》(以下簡稱《目錄》)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共同對《目錄》中的部分條目進行了調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近年來國內裝備制造水平的變化,對《目錄》中部分條目所列技術規格進行了相關調整。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對《目錄》中部分條目所列稅則號列進行了相應調整和修正,同時對其中個別商品的名稱等內容進行了調整和修正(詳見附件)。
二、調整后《目錄》自
為保證《目錄》調整前審批的老項目順利實施,對
自
三、現行政策對國內投資項目項下進口設備的免稅條件另有規定的,有關進口設備仍需執行相關規定。
附件: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8年調整)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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